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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英文版序[2/2页]

    1991年5月,我参加了在北京二十一世纪饭店召开的全国青年作家会议。会上赠送的文学刊物中恰好有《中国作家》第3期,来组稿的长春电影制片厂王晓莲以及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北影厂的两位女编辑无意中看到《万家诉讼》,颇感兴趣,便问是否愿意改编电影。我表示同意,但提出须由我自己选导演。随后,我提到了张艺谋的名字。但是对方告诉我,张艺谋目前正受到猛烈抨击,他所执导的两部电影《菊豆》和《大红灯笼高高挂》均未能公映,在这种情况下,找张艺谋当导演根本没有可能。结果,这次合作没有成功,我也把此事丢在了脑后。

    过了3个多月,我突然意外地接到了张艺谋的加急电报,说准备将《万家诉讼》改拍电影。不久后我到北京与张艺谋见面,才知道这件事具有很大的偶然性和戏剧性。当时,张艺谋正在重庆筹拍著名作家刘震云的《一地鸡毛》,开机前夕他上街办事,路过邮局时按惯例进去买文学刊物,他先买了一本《中国作家》第3期,头条是《万家诉讼》,二条、三条分别是著名作家从维熙和邓友梅的中篇。随后,他又买了一本《小说月报》第8期,也在头条位置转载了《万家诉讼》,后面是另一位著名作家王蒙的中篇。他觉得有些奇怪,信手翻阅起来,没想到被小说开头的“太阳好起来了”和“讨个说法”吸引了,便在邮局里一口气读完了这部不足3万字的小中篇,接着,他买了20本杂志,回去分发给剧组成员,同时传真给远在香港拍摄《梦醒时分》的巩俐。经与剧组成员及巩俐磋商取得了一致意见,于是临时做出决定,改拍《万家诉讼》。

    在北京与张艺谋签约后,我俩曾口头约定,将在《万家诉讼》、《碧秋嫂告状》和《碧秋打官司》(小说主人公农妇名叫“何碧秋”)中选择一个做电影的名字。后来,在剧中扮演李公安员的戈治均(参加人民大会堂首映式时我俩住一个房间)转告我,由于电影人物对话采用方言,“碧”“秋”两字的读音在陕西话中属于不能并用的“脏话”,这部电影因此由《碧秋打官司》而最后定名为《秋菊打官司》。

    张艺谋对这部小说的改编是相当成功的,电影公映不久,即获得中国长春首届国际电影节金杯奖、中国电影金鸡奖、百花奖和政府奖,此外,还获得第49届威尼斯国际电影节金狮奖,主演巩俐也第一次在世界电影节上获得最佳女演员称号。

    张艺谋在《当代电视》1992年第10期上,这样评价了小说《万家诉讼》与电影《秋菊打官司》的关系:“《秋菊打官司》这部电影,首先是小说原作写得好,它给我们提供了思路。中国电影离不开文学,中国电影的繁荣与否和文学繁荣与否有直接关系。我们几代导演成功的范例都是由文学作品改编而来的……近几年文学的变化和小说的追求,为我们提供了思路,刺激着我们这些人怎么从过去的风格里演变出来,怎么采取一种新的创作方法。我们确定用故事片与纪录片相结合的方法拍摄《秋菊打官司》,便是原小说的风格为我们提供的思路。”

    由于电影在国内外影坛上的轰动效应和强大社会穿透力,《万家诉讼》这部小说走向了更多的读者:《万家诉讼》被威尼斯大学教授弗龙佐翻译成意大利文、被德国学者旷斯特凡翻译成德文,分别在罗马、柏林等地出版单行本。我国台湾地区一家出版社也以非常优厚的稿酬,出版了我的小说集《秋菊打官司》繁体字版本。

    也许应该一提的是,这部小说中的“讨个说法”,已经成了当代社会的流行词。

    二???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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