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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军政双改,父子齐心[2/2页]

    但是强弩营从强械营之中独立出来,是因为强弩,可单独用作守城;且强械营存在投石和投火油的分工混搭。

    这就张裕之所计划的初期军制,营级及以上的军官是有任期年限的,之后会存在例行调动,这样可以大概率避免军权失落。

    吏治改革就不太好弄了,这块让张裕之有点知识盲区的感觉,不顾吏治是完全不可能和军权挂钩的。

    于此设立三个军工厂,专门生产军械,直属军部管辖。

    再根据生产的军备质量,以及交货是否逾期,来评判三个军工厂等级。

    军工厂等级决定收入,预算拨付,任职官员绩效等多方面。

    张裕之无法亲自动手示范,但是只要有竞争,就有压力,就能得到更好更廉价的东西。

    而吏治张裕之同样准备,分化高官手中的权力,说实话,汉朝的中央机构他都不清楚,后朝的三省六部他也不全懂,只能按自己想法搞。

    刺史府下准备设立九司,分别是:

    吏政司:主管官吏选拔、官员调派、人口造册管理。

    农牧司:主管土地分配、种植技术、畜养技术、新农具的推广。

    督查司:主管官员任期考核,也为民告官提供渠道。

    工商司:主管商业活动许可、办理劳工证明、以及一些官营的内容。

    刑讼司:主管法律修订、案卷卷宗和审理官员判决。

    财税司:主管田税、商税、劳工税的税收,也管理财政,比如其他部门的拨款。

    文教司:负责文化传播,政策宣讲,以及文化教育普及。

    城建司:主管城镇设施、道路、桥梁等修建以及维护。

    矿业司:主管铁矿、铜矿、金矿、煤矿等矿物寻找与开采。

    张裕之也试着仔细回想,曾经的九年义务教育,自己都学些什么!

    最后灵机一动,只要每个部门能存在互相制约,然后关键部门当自己人担任就可以了。

    吏政司、矿业司、刑讼司三司不在县级及以下设立部门,其余六司需要在县级设立下属。

    这些县级机构除了督查司,其余都需要配合县令管理,同时保留县令的基本办案权。

    但是案件是分等级,分民事和刑事。

    若是刑事案件判审后,其卷宗都需要送往郡级的刑讼司报备,经过刑讼司核实确认,判决才有效,才可以执行。

    而地方治安管理,由军部负责建立相关机构,配合县令管理,但不受县令管辖、调遣。

    军部下面也初步分为战略部、后勤部、军备部、治安部、抚尉部,五大部门。

    战略部就是管理主要兵力;后勤部是负责辎重补给运输;军备部是管理兵器生产与保存;治安部是管理地方的治安,配合地方吏治。

    抚尉部是张裕之最看重的部门,主要监督战略部的将军,还负责发军饷,做思想工作、抚恤工作、残兵安置工作。

    张百仁直辖九司,张裕之直辖五部,这就是张裕之的吏治计划。

    军政吏治改革刻不容缓,若是到后期再改,触及很多人利益,难免会有效仿吕布之人的出现。

第48章 军政双改,父子齐心[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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