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春梅战二主[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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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月西坠,红日初升,因为临近运河,加上天气越发寒冷,清河县今天清晨起了场薄雾。
薄雾中的西门府邸宛如仙宫,而庞春梅则犹如瑶池仙娥。她莲步轻移、柳眉微皱,穿过垂花门,走过抄手游廊,来到东厢房前推门进入再回身掩门。
掩门后,她站定片刻揉了揉臀部,听到里屋卧室传来调笑声,她樱唇嘟起,左转几步拨开一道珍珠垂帘,进入西门清和吴月娘卧室。
此时两个大早上不知羞的人正在被窝里温存,看到庞春梅到来,吴月娘忙翻身下马。
作为睡在隔壁的通房丫头,庞春梅早就见怪不怪,她万福行礼后说道。
“郎君,宋江已经回来!”
侧躺揽住吴月娘蛮腰,让她玉背靠着自己,西门清开口问道,“他有没有问起我?”
“问了,栾教习说郎君在美仙院宴请贵客。”
西门清点头,皱眉沉吟片刻道。
“你吩咐厨房做些去火润喉的羹汤给宋江送去,还有辛辣的菜就别让厨房再给他做了。
这哭灵虽然看着轻巧,但也是个……嗯!卖力气的活!”
看了下忽然柳眉微皱、唇咬锦被的吴月娘,庞春梅点头。
“是郎君,春梅记下了!”
“这三天我就不出东院,饭菜送到屋里来!”
“荤菜多还是素菜多?”
“荤菜多个钱钱肉就好!”
“是!春梅记下了!”
“那个……”西门清迟疑片刻问道,“你还疼不疼?”
一句话问的庞春梅眼眶发红,她微微别头有些置气道。
“春梅不疼,春梅也不敢疼!”
作为和吴月娘的爱情见证人,西门清还是很心疼庞春梅的。
但她昨天事情做的实在太过分,把西门清只剩三十点的道德分最少减去十点。
生气之下,西门清就让仆妇把她带到佛堂抽了十鞭。
听出庞春梅心中有气,西门清翻身坐起准备安慰她两句,没想到被窝中的吴月娘先开口说话。
“春梅,潘金莲是个不守妇道的女人,武大被花子虚殴打原因你也清楚。”
看了一眼俏脸红润有光、青丝凌乱粘额的吴月娘,庞春梅傲然道。
“春梅自然清楚,可花子虚至少比武大郎强。”
张张嘴,吴月娘俏脸埋入锦被。
这话她无法反驳,虽然花子虚瘦如麻杆,但比武大郎强那是无可争议的事实。
虽然也强不了多少,但他至少舍得花钱。
看到爱妻战败,西门清自然要为她找回场子,于是他直至问题核心。
“花子虚再比武大郎强,潘金莲也不能杀人!”
“郎君以为金莲姐姐想杀人?”
“不想杀人武大郎是怎么死的?”
“是金莲姐姐杀的,可那也是事出有因!”
“有何原因?难道有人逼迫她?如果是逼迫,我绝对会帮她伸冤!”
“无人逼迫金莲姐姐,但金莲姐姐已经无路可走!”
“荒谬!”西门清感觉这小妮子已经魔怔。
“郎君曾经说过一句话,‘夫妻之间需两情相悦才能快乐,如果每天备受煎熬,反倒不如分开。
可郎君想想,拿着质举契的武大,怎么肯放金莲姐姐走!”
庞春梅搬出质举契,西门清哑口无言。
北宋时奴婢身契分为两种,一种质举,一种雇佣。
质举奴婢属于贱籍,除非衙门和家主赦免从良,不然他们将终身为奴,家主可以肆意打骂,不管男女,让你陪侍你也不能拒绝。
可以说从身心到皮肉都属于家主。
而雇佣奴婢属于良籍,签订的期限之内可自由转让,期限达到之后就能恢复自由之身,遇到仁慈家主还会送其回家。
当然雇佣期间一切属于家主,律法也保护他们的生命权,不能无辜打骂,但能不能落到实处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见郎君被自己唇枪舌剑杀败,庞春梅还不解恨,她挺胸抬头道。
“不怕郎君看不起春梅,如果这事发生在春梅身上,春梅早就灌他一碗砒霜糊糊,让他做个食毒鬼!”
“尼玛!”
听了庞春梅话,西门清猛然一震,侧躺在怀里的吴月娘回首娇声道。
“官人轻些儿个!”
“对不起!”
低头像吴月娘道了声歉,西门清抬头看向庞春梅。
恍惚间,他仿佛看到对方光洁额头上冒出两个犄角,翘臀后甩出一根箭头细尾。
该死,这潘金莲终于把我的通房丫头魔化了。
看到西门清不说话,庞春梅微扬下巴,斜视两个手下败将一眼,便拨开珠帘步伐轻快地离开里屋。
“娘子!”
看着晃动不已的珠帘,西门清眼神惶恐地对吴月娘说道,“这春梅不能再当通房丫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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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春梅战二主[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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