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毒疮[1/2页]
寺庙的楼梯极窄,一个人侧身勉勉强强能够通行。温婉穿的一双平底鞋,脚底一滑,直愣愣地朝下俯冲而去,林煜方反应出奇的快,忙朝前滑走了一步,双手掣住温婉的肩膀,本意是想将她提溜上来,没想到下滑的力量太大,温婉拖着林煜方轰轰烈烈地朝楼梯下滚去。
慌乱中,林煜方还理智地将温婉的脑袋捧进怀中。
小乐正举着照相机,准备给下楼梯的温婉一个特写,变故来得太快,以至于她惊了一瞬,愣了一瞬,反应过来手已经不由自主地摁下了快门键。
光影从林煜方的身后照来,柔情万种地铺洒在他们俩身上。
模样亲昵,不同于寻常的亲昵。
小乐是被快门声惊得回过神来的,健步冲上前,温婉被摔懵了,艰难地撑起自己抬头问林煜方:“你没事吧?”
林煜方脸色微微有些苍白,温婉揉了揉酸痛的胳膊,去扶他:“摔到哪里了?”
林煜方站起来,活动了一遍筋骨,摇头:“温婉,你可真够沉的。”
温婉被他打趣得脸不受控制地红了一下:“得,还能贫,看来没啥事。”
林煜方嘴角一抽:“不带你这么没良心的啊。”
温婉拍了拍裤腿上的泥:“我的良心早就被狗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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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北京的第二天,温婉就马不停蹄飞去了加拿大参加演出。
她行程安排得很满,为了挤出一天时间和叶深见面,之后的大部分行程都会跟着做修改。小乐怨声载道,温婉深知二十七岁的女人没有资格像十八九岁一样受情伤。
十九岁的温婉失去了叶深,满打满算颓废了好几个月,身边的人都围着她转,耐心地哄着她。二十七岁了,一个不尴不尬的年纪,她的肩膀上也有了担子,不仅是为自己,更要为别人担着。
但偏偏就是这样的行程,还能遇到叶深。
是在酒店的大堂。
她从会场参加彩排回来,刚走进酒店的旋转玻璃门,明晃晃的大堂灯下半路杀出来了一个人,叶深就那么毫无征兆地出现在她面前,脸上带着些许疲惫和不安。
他套着身普通的黑衣黑裤,偏偏套在他身上有股子化腐朽为神奇的力量,竟然还挺好看。
“婉婉。”他站在温婉面前。
小乐眼神极好,看出两人之间的气压不对,忙土遁而去:“温姐,我先回房了。”
温婉一把抓住小乐,小乐脑门儿直冒汗:“温姐?”
温婉面无表情,递上手袋:“帮我带进去一下,谢谢。”
小乐如蒙大赦,脚底抹油似的匆匆离去。
温婉看向叶深,极力扯住一丝笑意:“我还没吃饭,一起?”
她越是云淡风轻,叶深心里越是发毛。
两人去了温婉每次到加拿大都会去的那家中国餐厅。
这会儿吃午饭太晚,吃晚饭又太早,餐厅里没什么人,大厅空荡荡的,老板一看到温婉就立马迎了上去:“你来了?”
餐厅里暖气还开着,有些人,温婉将外套脱了下来,搭在椅背上,和老板打招呼:“这会儿不忙?我要鸡汤馄饨。”
叶深从走进餐厅大门就发现老板很熟悉,不经意透出的熟悉感虚无缥缈,等他想要理清熟悉感的来源又不得而终。
老板乐呵呵地:“这么多年了,还是喜欢鸡汤面。”
“是你手艺好,多少年我都惦记。”温婉又说:“两碗鸡汤面,一碗不放葱。”
老板应了声就走了。
温婉抽了张纸巾,有一下没一下地擦着桌子,问:“你还是不吃葱的吧?”
随即,又跟自言自语似的:“谁又说得准呢,八年,什么事情都会变的。”
叶深噎了一下,刚准备起个头,或为自己辩驳,或解释两次不知所踪的行径,话到喉咙刚开了个头,温婉又截断了他的话头:“这家店的老板是以前苏湖中学后面那家馄饨店的老板,大前年他儿子移民加拿大,他跟着来了,放不下这门手艺,将店开在了异国他乡。”
叶深隐约有点印象,念高中的时候,温婉有段时间特别喜欢吃学校后门的一家馄饨,他就经常去给她买。老板的儿子挺有出息的,成绩特别好,考上了清华。那会儿就有人打趣老板,说他儿子以后就肯定特有出息,没准儿能移民出国。老板一面乐呵呵地上馄饨一面扬起自己的革命旗帜:“国外有什么好的,金窝银窝,不如我的狗窝。”
时光是最无坚不摧的利器,拥有摧毁一切的力量。
馄饨店的老板革命大旗成了它的刀下亡魂。
叶深一时语塞。
温婉吃上了暌违已久的馄饨,高兴得不行,就连汤都喝干净了。相比之下叶深显得兴致寥寥,勉强吃了几个就放下了筷子,看着她吃。
第九十一章 毒疮[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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