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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一章 部落的规矩[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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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设置好这些官员之后,庄遥还给部落加了几条规矩。

    第一就是官员就是教师。

    每一个官员都有将自己的技能和知识传授下去的职责。

    第二就是官员的考核。

    每隔三年,庄遥会对官员做出一次考核。

    他会采用投石的方式,确定官员干得好不好。

    也就是将官员的名字写在一块泥板上,泥板下面放着一个陶罐。

    部落里的其他成员,手中拿着一个罐子,罐子里装满了石头。

    然后轮流走过地上的罐子。

    如果他们觉得这个官员干得不错,就什么也不做。

    如果干得不好,就朝罐子里扔石头。

    当石头超过罐子的口沿时,这个官员就要被“革职”,换一个新的人选。

    如果超过了一半,这个官员就要接受众人的问责,以求改正他的错误。

    这是一种最原始的考核办法。

    第三就是官员的俸禄。

    每个官员,每年分到的肉和粮食,都比其他人稍微多一些,这也是对他们的一种奖励。

    当然,官员如果犯了错,被处罚的也更加严重一些,因为他们没有做到良好的示范作用。

    第四就是税收制度。

    从春天开始,无论是打猎、种植还是陶器贩卖的收入,都由各自的官员按照每个人的贡献程度自由分配。

    但是除了每个人分配的这一部分外,还要拿出一半当作部落的“税收”。

    比如陶部的洛土,他每十天都要向部落缴纳一半的陶器,而且其中一部分必须是部落定制的陶器。

    除此之外的陶器,都由洛土自由分配。

    他需要将这些陶器当作“工资”,发给每一个参与制作陶器的人。

    这些人根据自己的贡献,领取陶器,然后用陶器换取食物。

    比起设置官职,这种如何分配资源的事情,才真正难倒了庄遥。

    辛亏在之前的过程中,洛土、木劫等人对分配的事情已经大致有数,所以有了他们的帮助,才能很快的制定下来。

    这样部落和私人的财产,是彻底的分开了。

    庄遥也不用每一次在打猎后都去分肉了。

    只要每隔一段时间,木劫能上交上来足够的肉就可以了。

    这些公共的财产,庄遥也将用作重新分配。

    比如奖励某些成员,或者给那些没有从事具体生产的人“发工资”。

    比如雷部、乐官、画官这些人,都不可能生产出任何东西,只能靠着部落的“工资”过活。

    而军队的武器损耗、城墙的维修或者下水道的维修,这些都是由部落的“公费”负担的。

    第五,就是每一个部落成员的义务。

    这和最早的法典差不多,就是规定了每个部落成员在一定年龄之后都必须进行劳动。

    不事劳作者将被驱逐出部落。

    在遇到战争的时候,部落所有成员都有参与战争的义务。

    而在平时,无论男女都要有参加军事训练的义务。

    每个月,木劫都会和其他部落的首领商议,根据每个部门的实际情况,抽出时间进行军事训练。

    每人每年的军事训练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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