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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议屯田,洞悉民心[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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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样才能杜绝他们懒惰之心。

    蒋琬还建议,半年口粮并不一次发放,而是逐月派发。此举也有深意。流民饥荒已久,如果一次发放,乍有半年存粮,便难免会出现无节制滥用现象,甚至会有人倒卖换取财物!如此便失去了赈济的意义。

    田租收取标准是刘巴提出。刘巴说:“若按一家五口,两名劳力计算,屯民可耕种五十亩地。新开荒土地为生田,收成较少。零陵一年两季,按一季一亩所得一石半,一季共得粮七十五石,一年一百五十石。新开地收租一年一石,五十亩则为五十石,其自留一百石。平均一人一月口粮一石半,一年为十八石,五口之家为九十石,则其自留尚余十石。两年后,土地即为熟田,一季一亩最少得二石,一年为四石,五十亩共得二百石。田租为一年一亩二石,则为一百石,除去田租一百、自用九十,尚余十石。再过几年,土地便可成膏腴良田,亩产便会更多,一亩一季最少可得二石五,一年五石,五十亩便有二百五十石,扣除地租一百石,口粮九十石,余粮便有六十石。”

    刘贤问道:“一亩一年产粮四石,却要收其租二石,是不是过高?”

    刘巴道:“并不高。屯民所用农具、种子、耕牛皆为官府提供,他们便无花销。况且两年后一亩一年两季四石,已是较低产量,一般都会超过此数。如此计算,我们所收地租便不到所得五成。另外,我们于屯民只收地租,却没有其他如人头税等诸项杂税!”

    大汉各地赋税水平不一,名目繁多,主要分为基于土地的土地税,称为“田租”,和基于人口的人头税,称之为“赋”。“赋”又分为“口钱”和“算赋”,三到十四岁未成年人交“口钱”,十五岁以上至五十六岁的成年人交“算赋”。另外还有“更赋”、“献费”、“户赋”等等。以上诸多税赋全部加起来,一般都会超过百姓一年所得的五成。

    潘濬也道:“曹操于北方屯田,土地所得为官六民四,比我零陵屯田赋税更高!要知道,北方之地多为一年一季或者三年两季,其百姓生活必然比我零陵难过许多!”

    蒋琬补充道:“我们还设置了计时之役,可减地租。屯田初始,建屯居、修道路、修水利等皆需大量劳役,正常民役不足。为鼓励屯民参加劳役,新设计时之役,为有偿劳役。计时劳役一个月可抵田租五石,五石稻米价值五铢钱一贯,已是极高报酬!当然,要接计时劳役,须先将民役完成。如此便可一举两得:屯民非但不会排斥各项劳役,而且会努力争取计时之役以补贴家用!”

    他们三人的观点一致,流民生活困苦,已是朝不保夕,能够解决他们的温饱,他们已是感恩戴德。而赋税之水平必卡在温饱之线,如此民众方可勤劳上进!美好的生活,应该是挂在树上的果子,可以看到但不能轻易得到。要想摘果子,须用力跳起才行!

    刘贤听完三人讲解,心道:“这治政真是一门学问!自己施以民惠,本是好心,但如果操作不当,便是好心办了坏事。而蒋琬、刘巴、潘濬的举措,却是非常恰当,既能安定民心,又能促使他们向自己希望的方向努力。他们三人洞悉民心,治政很有一套!”

    以上种种,都制定了更为完善的细则。

第14章 议屯田,洞悉民心[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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