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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交锋[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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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量是这么少,明显就是为了滥用股东知情权!我们绝不可能答应你们的要求!”

    nbsp“你能解释一下,什么叫做不正当的目的吗。”北原立刻回复道,“请问我们的目的,哪里不正当了?我们作为公司车间的小型承包商,并非日钢的竞争对手。我们不存在冲突的商业利益,既然如此,你凭什么推定我们的目的不正当?!”

    nbsp“你们的目的,不是出于股东改善公司经营的利益!”谷本强硬反驳道,“你们根本不是真正地在以一个股东的心态,来调阅公司信息。你们只是以外部人想要窥探公司财务机密的心态,来行使所谓的‘知情权!!”

    nbsp这是双方的第一次交手。

    nbsp谷本知道绝对不能让对方占了上风。

    nbsp不然,之后可能就会陷入被动的局面。

    nbsp“谷本律师。”北原开口反问道,“我想知道作为你们债权人的银行,如果要求调阅你们的重要公司决议、商业合同、会计账簿。你们会是同意,还是不同意?”

    nbsp一个极其简单的问题。

    nbsp一个不言而喻的问题。

    nbsp看起来是有两个选项。

    nbsp但其实只有一个。

    nbsp公司当然会同意银行的要求。

    nbsp毕竟按照绝大多数贷款合同的要求,银行是拥有财务检查权力的。银行可以监督借款人的资金使用,以及对企业的会计状况进行抽查,并要求借款人配合提供相应的文件。如果没有的话,银行将会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

    nbsp简单而言,就是企业如果不配合检查,银行就会抽贷。

    nbsp因此,企业当然会同意银行的要求。

    nbsp面对北原的问题,一时之间,谷本也无法回答。

    nbsp场面陷入了一阵尴尬的沉默之中。

    nbsp随即,北原的声音响起:“你们当然会同意银行的要求,不是吗。这是银行贷款的常规操作。那么问题来了。谷本律师,你说我们是承包商,所以目的不当。那么为什么,你却可以接受银行这么做?”

    nbsp“换句话说,举重以明轻。”北原开口道,“既然银行身为债权人能够做这些事情,那么现在我们承包商也同样身为公司的债权人,并且还是公司的股东。我们上述查阅请求,就更加具有依据!”

    nbsp在日钢总部的大厅内。

    nbsp一位年轻律师和一位200米俱乐部的顶尖律师,展开了交锋。

    nbsp谷本没有想到这个叫做北原的年轻人,竟然这么难以对付。他们就今天的来访还真的是做了相当多的功课,才来日钢总部的。

    nbsp谷本毕竟是资深律师。

    nbsp在目前不利的情况下,他开口道:“北原律师,纵然你今天再如何咄咄逼人,但是法律并没有规定公司必须对股东的查阅请求,当场作出回复。我们公司将会审阅你们的请求,在程序进行完毕后,再答复你们。”

    nbsp(本章完)

    喜欢。

第四十四章 交锋[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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