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会友[1/2页]
十二
第一步应该是做到了,已经吸引了他。那么后面呢,怎么去做,让他家破人忘,妻离子散吗?
简单地吃过了,熙乐就去睡了。
其实压根就不想与他纠缠下去,尤其此刻很清醒,知道回来的目的,不是为风花雪月,更不是为了体会什么爱情,只是为了讨回他欠她的所有。让他也尝试着自己的痛苦。
真正趟下了,反而睡不着,感觉好像他已经喜欢上叫林熙乐这个女人了,可他愿意为这个熙乐舍弃家与孩子吗,还有他的公司,如今怎样才可以伤害到他呢。
就这样满脑子的胡思乱想,直到凌晨才疲惫地睡去。
当一缕阳光从窗帘后面强烈地穿透进来时,已经是上午九点了,是谁把窗帘拉得那么严实,害的自己又迟到。
欧阳临风一定会罗嗦的,自从那天喝多了被吴大力强行拉走后,欧阳临风就很少主动过来搭讪了,感觉怪怪的。
熙乐觉得索性还是不去了,就拨了欧阳的手机号码,准备请假,谁知那边欧阳传来早收到她的请假了的回答。
怎么他就知道今天自己会不去,是吴大力帮忙的,肯定是。
果然,吴大力的电话随后就到,他正赶着回来她的家。电话只是想问她可起来了,怎么回事,自从得知他也住这后,就担心他来被柳思思看见。
怎么今天大白天他也敢来这,不怕他的家人看见吗,只要柳思思或保姆出去就有可能看见他的车停在这,这家伙肯定的疯了。
放下电话,不管怎样先去洗个澡,收拾下所有,毕竟这是女人住的地方。还没收拾妥当,门铃已经响了,吴大力正容光焕发地站立门外,手里还多了束玫瑰。
接过这香味浓郁的花束时,熙乐才深刻理解了为什么会有送人玫瑰手有余香的由来了。
只是这香味不是自己喜欢的那种,吴大力没等门关上,就欲侧脸吻了过来,幸好熙乐躲闪及时,他悻悻而进。“今天陪我去见位朋友好吗。”
“什么,”熙乐以为听错了,“就是我最好的朋友。”他眼睛很明亮,很通透,同时也很有洞察力。“我的发小兼大学同学,庄晓峰。”
庄晓峰,熙乐当然认识,也知道啊,一个瘦瘦高高带着眼镜很精神的男生。
他们结婚时她就认识他了,严格地讲是雨荷认识他。他是个极其聪明的人,为人冷静沉着,极具有判断力,人也很热情,就是不爱说话。
去见他做什么,一时没明白过来,大力好像看穿了她似的,“想什么呢,宝贝,”怎么又给自己改称呼了,“宝贝。”亏他也能叫出口,真令人作呕的假。
“他昨天来电话,今天是他生日,想老朋友聚聚,好像还有别的同学。”
原来是这样,“那我为什么要去?”
“因为你是我的女人,我必须告诉他,我终于找到了真爱!”这男人的话可信吗,如果不了解,一定会被感动的。
一时间,熙乐犹豫着去还是不去。
把从前在脑海里过了一遍,而大力也借此拥住这可人儿,把脸埋进她散发着独特幽香的湿发里。“你昨夜睡的好吗,有梦见我吗?”
他几时变得如此煽情,或者他压根就是这样。推开他的纠缠,熙乐要进去换衣服,他也要去,当然是不可以了。去那要早点出发,何况熙乐感觉有点饿。很快换好了衣裙,他们出发了。
庄晓峰也住在老镇上,他是不愿意来这边帮大力,商场这套他不适应,尽管他也在经营着书店,但意义却不一样,因为他喜欢书,更喜欢读书。
所以书店是最适合他的,虽然他的书屋经营的惨淡,可他还是喜欢在那守着满屋的书,所以到现在还没有结婚,现如今像他这样的人越来越不多了,属于濒临绝种那类物种了。
随便吃了几口街边的早点,他们继续前进。开车去老镇也要一个小时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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