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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1/2页]

    楔子

    茫茫天地间,痴情执迷之人不在少数。情之一字,苍生皆为其所惑,可为它苦,可为它乐,可为它忧,可为它喜。

    你是?

    渡你的人。

    我心如明镜,无需相渡。

    你太过执迷。

    执迷一生,好过糊涂一世,我只执迷我所愿执迷的。倘若为她,执迷也好,糊涂也罢,终不愿错过时机,留下遗憾。

    为她受这九重天劫的最后一击,你本修成的真魂受创,真身已毁,值得吗?

    只要为她,便不惧九重天劫雷火淬身,有什么不值得?

    罢了,既已劝不了你,我便不再多说。情孽两重,说不清道不明这是情深还是孽重。我且赐你一件东西,你无形体,不过是飘忽无定的一抹意识,而它无魂,将它赐给你,乃是最佳。

    多谢。

    你可借此重生,然需千年凝魂,千年结魄,千年修身,你可等得?

    长夜漫漫方知黎明之珍贵,况且若心至坚,三千年不过一刹。

    你心性坚定,这甚好,可你就肯定她也能如你一般?况且她从未爱过你,甚至从未知晓你的存在。三千年的时间,足以她重新爱上一个人了。

    她若安好,我便别无所求,如果可以……只望她三千年回眸一望。

    正文

    第一卷孽海珠

    孽海生情,情是孽,是空,是幻。

    情之一字,似有若无中,浅笑低眉间,最是伤人。

    一觉醒来,睡眼朦胧,脑袋又沉又累,好像这几百年都拿去厮杀了,而不是在睡觉。

    使劲揉搓着眼睛,眼前清晰了些,桌上放着的一堆夜明珠还是我在东海敲诈几个蚌精的,几百年不见,毫无纤尘,光华柔和,想必我最忠心的仙婢萤灯几百年来一直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嗯,值得嘉奖!不过,她难道不记得我早就玩腻了吗,怎么不把它扔掉?唉,真是不懂本上仙的心思。

    窗外一阵风吹过,听风铃轻轻摇动,流畅悦耳的铃声顿时飘荡在风中。

    叮零,叮零零。

    闻音而来的仙婢萤灯无声无息出现在我的面前,掐指一算,说道:“上仙,你睡了三百六十七年了,可总算是醒来了!”

    我寻思着三百六十七年听着顺口,是个好兆头,倒下去准备继续睡,刚刚都还没睡够呢。

    “哎哎,上仙,”萤灯哭丧着脸,“您就饶了我吧,我都替您工作几百年了!”

    她连敬称都用上了,看来甚是着急。

    把头枕在手臂上,睁着眼,我悠悠想,现在我担任的是一个闲职,每天登记从下界归位的神仙的名字,如果有需要,就送上一杯忘尘水,效果类似于地府的孟婆汤,喝完后前尘尽忘,回归天庭,逍遥自在做神仙。至于什么时候有必要也是有讲究的。如果一个神仙下凡历劫或者转世玩玩,在凡间喜欢上了一个某某,归位时仍然对某某念念不忘,影响到了天庭秩序,这个时候就要送上忘尘水了。虽然现在天庭开放,众仙恋爱自由,但人仙恋,仙妖恋什么的还是要不得。

    本来这个仙职随便派一个小仙就好,无需我这个司战的上仙来做文官,但仙帝说归位的神仙阶品或有高低,小仙们镇不住,所以找了我这个上仙来撑场子。我人微言轻,不好反驳,心底却不这样认为。因为据小道消息所传我曾经不知不觉间得罪了他最宠爱的女儿星涵公主。

    事情是这样的,星涵公主身边有个从下界飞升上来的仙人,因修为法力都比一般仙人更高一筹,刚飞升时就被仙帝封为业殊真君,自是无上的殊荣。想当年我仅仅有了一个大众的称号——上仙,后来跟随战神诀黎南征北战,诛妖族降鬼物,身上多了满满的伤痕,终于被封为焦尾上将,还是大众称号,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言归正传,不知道哪天星涵公主看见了业殊真君,对他崇拜不已,于是请了仙帝出面让业殊真君住在星涵公主的?银宫以便指导她仙法。不过众仙都知道,说是指导,其实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也!可是,某一天居然我听说这位我从未谋面的真君喜欢我!这可是天大的冤枉,我知道后当场在众仙僚面前澄清,我压根没见过他,也不会喜欢他。据说星涵公主听说这件事后微微一笑,于是……于是我就从拿把战刀变成了拿笔杆子。

第1章[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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