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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夜总会里的晓晓[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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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姐,一晚上没个万把块钱,你是真出不了这门。中档点,也要五六千以上。金沙会这地点,价格还能接受,一个中包厢,一千多,外加叫几个小姐,啤酒也不算贵,二十五元一瓶。一晚上三四千元总还要的。

    夜总会这地方,全国都一样,鱼龙混珠,既谈不上**,也谈不上没**。所以严格意义来讲,说灰色地带,比较合适。而从事这项职业的女生,大多以年轻一族,长得漂亮为主。但这些女孩,大多文化层次偏低,看事看问题比较简单,而这项工作,又不算累,更不需要多少技能,来钱又快,就算有个别色狼借唱歌之际,想做点什么,一般也能对付过去。因此久而久之,大部份的女孩,就有点依赖这种场所,而暂时生活下来。

    金沙会的妈咪也就是领班钱玲,是狗屎凌兰他们的老熟人。不光钱玲是老熟人,就是她们小姐堆里的老人,也是老熟人,什么芳芳啊,小小啊。钱玲零八年自泗阳来三江市发展时,是她表姐程程带的,来三江市时傍的第一个男人,就是凌兰在市质检局的同学王晓华。自俩人混在一起后,王晓华利用手中的权力,再加上同学间的互请,以及狗屎牵来\"宏宇股份\"陈然,孙从民一般人的捧场,没几年钱玲就从一个陪酒小姐,摇身一变变为手下有几十个小姐的妈咪了。这待遇也就水涨船高了。那几年,凌兰一帮人,一个星期不去金沙会二次,这日子就没法过了。一个星期不喝几回酒,这曰子也没法过的,所以凌兰后来体检时,查出\"三高\",这就是起因。

    那8808的包厢,总是优先给王晓华的。这是钱玲虽说早已投身他人,但还念旧情的原因之一。各自挑选了各自的小姐,按步就绪,开唱。张军也较放得开的,他挑了个清瘦的女孩,后来凌兰才知道,这女的叫宋娟。王晓华挑的女孩,从一开始就没怎么和他热络,反而与凌兰谈得上劲。这女孩自报家门说是叫晓晓,但凌兰是不太会在意她们姓什么叫什么的,这里除了艺名,哪有什么真名。这女孩凌兰以前一直没见过,或者说没太在意过,但这次倒让她有点喜欢。

    这种纸醉金迷的生活,很诱惑人。不要说别人受不了诱惑,就是凌兰自己,也挺享受这种,搂着女孩喝喝酒,唱唱歌的生活。时间过得飞快,转眼已过午夜。在散场之际,这个叫晓晓的女孩,突然抱住凌兰,一记香吻直接亲在了他的唇上,随后一条香舌,也跟着伸了进来。这让凌兰有点慌乱,但他还是认真地接受了。夜店地女孩也并不是个个都很随便,让客人沾点便宜,摸一下,甚至亲下脸蛋,那是常有的事。但真的做到像情人般深吻,这么长时间来,他还真没见几个,当然有些职业型有出卖色相的小姐除外。而晓晓以凌兰多年的经验来看,还真不像。至少她土里土气的外表,让凌兰相信了。

    松开嘴唇的瞬间,晓晓告诉凌兰,让他有空去找她。说完双方互留了电话,但这一打,俩人傻眼了,原来在晓晓的手机通信录里,留有凌兰的名字,也就是说俩人至前,就已认识,但真正相处,却在今天。这种多少的意外,一下拉近了俩人心灵间的距离,双方约定,下次见面。

    带着留恋,俩人挥手道别。这边凌兰送张军回宾馆,但来时是俩人,回宾馆时,却多了宋娟。走到半道,张军对凌兰说,\"他们俩人,要去吃点夜霄,问凌兰去不去?\"。凌兰心领神会,立马找了个借口开溜了。在回家的路上,他略略回味了下,刚才那一幕。凭心而言,凌兰的确私生活混乱,跟女的总会有一腿。但在凌兰自己看来,这是他打娘胎出来,就有的禀性,也从未想过去改。\"风流而不下流,多情但不滥情\"。这是他自己总结的,别人怎么看,他不想知道,也不用知道。无论自己在外与别的女人如何,他死守一条底线,不会回家离婚,更不会自己与别的女人吃香喝辣,回家把妻子不当人对待,而是也当宝一样捧着。

    凌兰这种相当矛盾化的心态,不知从何时形成的。而且他还有点,轻微的\"恋母情结\"。他在与女人发生关系时,或者有点感情时,他总喜欢岁数略大一点的。而相比较女人的外表,凌兰更在意女人的心。也正因如此,凌兰让很多接触他,了解他的女人,都喜欢他。因为凌兰不仅有硬朗地外表,更有细腻迷人的情感,这才是女人喜欢他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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