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3章 班师(1)[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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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古斯,一个长期生活于贝加尔湖北岸、西伯利亚中部的民族。
他们无力东进,只能把心思放在了南边。通古斯人曾经臣服于金,成吉思汗灭金之后。通古斯又臣服于元,降而复叛,后来被忽必烈收拾的服服帖帖。
朱元璋在集庆路(应天)建国称帝后,通古斯一直帮着还在元大都(北平)的元顺帝,共同剿灭义军。
洪武元年,明军攻入元大都。元朝覆灭。
而这个时候的通古斯人,有了不一样的心思。他们不再局限于贝加尔湖北岸那一块地方,而是更多的朝南发展。
通古斯人资助逃往漠北的蒙古人,给他们钱粮,给他们牛羊。
作为代价,蒙古人王室的儿子,必须由通古斯人来养着,实际上也就是软禁。脱古斯帖木儿,就是其中之一。
在叶赫城,这座存在了百年之久的王城。今日,在明军的围攻之下,而彻底沦陷。
蓝玉,越过捕鱼儿海,再打过贝加尔湖,直到距离贝加尔湖五百里的叶赫城。在不经意之间,蓝玉创造了一个新的历史。
叶赫城的百姓,都被赶到了路边,他们惊恐的看着这些和他们肤色不一样的人。
明军普遍偏白,而通古斯人普遍偏黑。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通古斯人和蒙古人不断通婚。两个民族互相交融,形成了现在的样子。
“黑不溜秋的,哪像个人。”看到这些通古斯人,蓝玉发出感慨。
陈则武笑了笑,这些人,说白了也就是蒙古人。长期生活在高原上,肤色肯定偏黑。
眼面前的,就是叶赫城的王宫。
这里,早就已经没有了往日的样子。就连在王宫门口的守卫,也早就已经不见了踪影。
“里头,估计没人了。”陈则武看着这座似乎空荡荡的王宫,“哪怕就在昨日,通古斯人估计还觉得他们的叶赫城,固若金汤。谁都想不到,仅仅一夜之间,城门就沦陷了。这里头的金银珠宝,恐怕都没来得及带走。”
蓝玉点头,大手一挥,后面的将士跟上,撞开王宫的大门。
论奢华程度,这里面恐怕还不如大明朝的一个藩王府。就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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